刘建明,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四川营山人,1998年10月加入九三学社,1986年6月参加工作,重庆大学冶金系炼铁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副主席、攀枝花市委主委。
1979.09-1983.07 东北工学院钢铁冶金专业学习
1983.07-1986.06 重庆大学炼铁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86.06-1992.03 攀钢钢研院炼铁室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1992.03-1993.03 英国钢铁公司进修
1993.03-1995.08 攀钢钢研院冶金工艺所所长助理
1995.08-1997.12 攀钢钢研院炼铁室主任
1997.12-2003.04 攀钢钢研院科技信息中心主任,九三学社市委副主委(其间:2000.11-2003.01挂职东区政府任科技副区长)
2003.04-2005.04 攀枝花市经贸委副主任、九三学社市委副主委
2005.04-2007.06 攀枝花市经委副主任、九三学社市委主委
2007.06-2007.12 攀枝花市经委副主任、市循环经济办公室主任(正县级)、九三学社市委主委
2007.12-2008.02 攀枝花市经委主任、市循环经济办公室主任,九三学社市委主委
2008.02-2009.04 攀枝花市政协副主席,市经委主任、市循环经济办公室主任,九三学社市委主委
2009.04-2010.09 攀枝花市政协副主席,市经信委主任,九三学社市委主委
2010.09-2010.12 攀枝花市政协副主席,市经信委主任、市中小企业局局长(兼),九三学社市委主委
2010.12-2011.07 攀枝花市政协副主席,市经信委主任、市中小企业局局长(兼),九三学社省委副主席、市委主委
2011.07-2012.01 攀枝花市政协副主席,市经信委主任,九三学社省委副主席、市委主委
2012.01-2017.02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经信委主任,九三学社省委副主席、市委主委
2017.02- 2020.12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副主席、攀枝花市委主委。
2020.12 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副主席、攀枝花市委主委。
九三学社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2017年6月16日至18日,九三学社四川省第八次代表大会,刘建明当选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0年12月23日,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决定免去刘建明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2013年03月,因在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正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肖家湾煤矿「8·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未正确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到位;组织开展全市「打非治违」工作领导不深入,措施不到位,未有效解决辖区内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的问题;督促、指导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对下属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