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买卖税费

商铺买卖税费是专业术语,是指在房产交易活动中商业房产买卖的相关税费。按商铺性质可分为新开发商铺(开发商开发销售的商业房产)买卖税费和二手商铺买卖税费;按税费负担情况可分为买方税费和卖方税费;按税费性质可分为交易税和交易费等。买卖或者二手商铺交易需要交纳契税、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税费;若不如实申报缴纳有关税收将会受到处罚。买方所要缴纳的税:1、契税:买卖交易价格×3%。2、印花税:买卖交易价格×0.05%。卖方应缴纳的税:1、营业税附加:买卖交易价格减去上次成交价格之后的差额乘以5.6%。2、个人所得税:首先要计算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它是由本次买卖价格减去上次成交价格后,扣除卖方支付的装修费(规定标准内)、按揭贷款利息、再扣除本次交易产生的收续费、公证费,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和上次交易的契税等。个人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分别是清算和核定。4、印花税:买卖交易价格×0.05%。

商铺买卖税费

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为11元/平方米.

2、房屋登记费:550元/本(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

3、权证印花税:5元/本。

4、印花税:0.05%

5、契税:交易价(或评估价)×4%。

卖家出售的时候,商铺不论年限,都要交纳以下几种税费:

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印花税:房屋产价的0.05%。

A、可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土地增值税=[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每年加计5%)-有关税金]×适用税率。

B、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土地增值税=(转让收入-转让收入×90%)×30%。

据实征收为(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核定征收为转让收入×7.5%×20%。

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相当于个人净收入。

A、可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为(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5.5%。

B、不能提供上手发票的,为转让收入×5.5%。

C、税费为差额的5.56%

商业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5%计收;

商业路线价区段路的商业临街宗地,加收路线价的10%;

办公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0%计收。

按本次征收土地出让金价款的3%征收。

(资料来源: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价的0.5%缴纳,买方缴纳。

登记费:每套300元,申请人(任何一方)缴纳。

契税:按房价的3%,买方缴纳。

营业税:按房价5%(附加0.56%),转让人(卖方)缴纳。

合同印花税:买卖双方各按房价的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