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

护理中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属于护理类,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护理主要研究人体生理病理、基础医学、临床护理、预防保健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院等进行临床护理、社区护理和康复保健等。毕业后可从事临床护理、社区护理、康复保健等工作。

护理

2015年10月26日,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护理被划入医药卫生大类,专业类别为护理类,专业代码为620201。

2021年3月12日,教育部颁布《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在公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和《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2021年版中,护理保留,原专业代码620201变更为520201。

2022年,护理专业被列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2年)》,学科门类为医药卫生大类。

护理专业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护理学知识,具备熟练运用基本护理技术等能力,具有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及信息素养,能够从事整体护理及疾病预防保健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护理专业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具有熟练运用基本护理技术和专科护理技术的能力;具有依照护理规范和程序对护理对象实施整体护理的能力等。

护理

护理专业的学生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护理学知识,设置《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病理学》《药理学》《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健康评估》等课程。

护理

参考资料

护理专业的实践教学包括真实职业场景或工作情境,在校内外进行护理基本技术、健康评估、临床各专科护理等实训。在卫生行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进行岗位实习。

护理

护理专业的毕业生可选择专升本方向继续深造,接续高职本科专业有护理、医养照护与管理,接续普通本科专业有护理学、助产学。

护理专业的毕业生主要面向护士等职业,整体护理和疾病预防保健等岗位(群)。

护理

护理专业的学生数与本专业专任教师数比例不高于25:1,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一般不低于60%,专任教师队伍要考虑职称、年龄,形成合理的梯队结构。

护理专业的专任教师要求具有高校教师资格、本专业领域有关证书和本专业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有护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扎实的护理相关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具有较强信息化教学能力,能够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企业实践经历。

护理的专业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能够较好地把握国内护理行业、专业发展,能广泛联系行业企业,了解行业企业对本专业人才的实际需求,教学设计、专业研究能力强,组织开展教科研工作能力强,在本区域或本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护理专业的教学设施主要包括能够满足正常的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所需的专业教室、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训基地。专业教室一般配备黑(白)板、多媒体计算机、投影设备、音响设备,互联网接入或Wi-Fi环境,并实施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安装应急照明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逃生通道畅通无阻。

护理专业的教学资源主要包括能够满足学生专业学习、教师专业教学研究和教学实施所需的教材、图书文献及数字教学资源等。按照国家规定选用优质教材,禁止不合格的教材进入课堂。学校应建立由专业教师、行业专家和教研人员等参与的教材选用机构,完善教材选用制度,经过规范程序择优选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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