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国华

朱国华(1957年-1983年),朱德之孙,1983年9月全国「严打」期间,以「流氓罪」被枪决,当时年仅25岁。

朱国华

改革开放以来,各种社会治安问题层出不穷。仅1983年前5个月,全国共发生重大特大案件2.55万起,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破坏经济建设。为了彻底解决问题,1983年7月9日邓小平召见了时任公安部部长刘复之,明确指示现在是非常状态,必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集中打击。7月底,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具体确定了七类「严打」对象。8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要求从现在起,在3年内组织三个战役,依法逮捕一批、判刑一批、劳教一批、注销城市户口一批并且杀掉一批有严重罪行、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分子。经过各地共同努力,全国「严打」第一战役第一仗,至1983年底胜利结束,社会风气随之一新,为接下来的经济建设提供了社会安定的环境。

朱国华

1980年7月,朱国华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到天津铁路分局自动化指挥部办公室担任技术员,负责管理办公室的印表机。

刚来单位时,朱国华还能循规蹈矩,与同事相处融洽。但慢慢地他开始迟到,天气炎热时,他每天只在上午11点来单位,去有空调的机房里睡一觉就走了。事发前朱国华甚至有半个月都没到岗。另一边,朱国华纠集了一帮军地干部子弟,以帮助调动工作、交朋友等为由,借着请客吃饭、游泳、滑旱冰,以及举办家庭舞会的机会,邀请女孩子到家中玩耍,然后散布淫乱思想,播放黄色录像和歌曲,诱骗、玩弄、摧残女青年。

1982年10月30日,朱国华因犯「流氓罪」被正式被捕。

1983年9月18日,天津市中级法庭下达一审判决:朱国华等9名被告人共强奸妇女15人,强奸未遂7人,玩弄奸污妇女21人,猥亵妇女26人,拦截妇女17人,共计86人,最终以流氓罪和强奸罪判处朱国华等六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朱国华不服,以没有强奸和量刑过重为由,向天津市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1983年9月21日,天津市高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决:认定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所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83年9月24日上午10时20分许,朱国华被押往刑场执行枪决。

朱国华

天津市工商联委员许钊将朱国华案称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期间全国最大的案」。许钊称:「人们盯两种人,干部子弟和群众,像朱国华这样高身份的人都被枪毙了,这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

天津市高级法院发布了《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称朱国华等人的「罪恶行为令人发指,民愤极大,证据确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