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是中国金融领域最高规格的会议,通常每五年在北京召开一次,每次持续时间2-3天。

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于1997年11月17日至19日。2023年第六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是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时隔六年再次召开,且升格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历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都对中国下一步一系列重大的金融改革政策和方向「定调」,并推出金融改革及相应的机构改革等重大举措,对未来中国长期金融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作为中国金融领域最高规格的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通常每5年召开一次,每次持续时间2-3天。但第六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于2023年举行,是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时隔六年,金融领域最高规格会议再次召开,且升格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对当时的金融环境及经济形势作出重点研判,并定调下一阶段的金融发展和政策走向。

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于1997年11月17日至19日。当时,正值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亚洲国家普遍面临严重的经济冲击、资本外流和汇率贬值。与此同时,彼时中国国内金融系统问题频发,金融管理失序、地方政府滥设乱办金融现象严重、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率处于高位等,致使中国国内金融风险不断酝酿。

这次会议的主线是「整顿金融秩序、化解金融风险」。

会议明确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大体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通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对人民银行自身机构进行了改革,原有的省分行被撤销,改为9个大区行。

批准设立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对金融机构党的组织实行垂直领导。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的控制,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定向发行特别国债,为国有商业银行充实资本金2700亿元。

设立信达、华融、长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国家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贷款。

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于2002年2月5日至7日。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四年多时间,金融整顿、改革和发展取得了积极的成果。此时,中国刚刚加入WTO。中国承诺金融服务业会在五年内分阶段全面对外开放,金融行业迎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第二次会议主线更注重推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提升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力以适应全球竞争。

中央决定组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撤销中央金融工委,成立银监会,并成立国有银行改革领导小组。同时快速推进新一轮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在股份制改革与海外上市项目的实施上得到了一系列关键政策支持。

会议还做出了改革农信社的决定,为此后农信社改革的全面铺开确立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指导方针。

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于2007年1月19日至20日,正处在中国金融改革深化推进、全面开放融入世界之际。国内外经济发展快速,金融行业历史性发展壮大,经济基本面总体处于过热期,以银行业为代表的金融业发展势头如火如荼。

第三次会议主线是深化机构改革、建立分层有序的金融市场体系。

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客观情况,继续提出加强金融监管、推进国有银行改革和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证券和保险市场、加强宏观调控等原有议题,同时根据新时期新特点,增加了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强调外汇储备管理、发展债券市场等新内容。

会议明确提出「坚持政企分开,自觉按照经济规律、金融规律、市场规律办事,充分保障金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金融队伍……各地区、各部门都要积极支持金融部门的工作」,新增了「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强调外汇储备管理」「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等内容。

会议研究设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承担外汇储备的投资管理工作,对农行股改模式争论给出了最终答案,对国开行的改革也提出了方向性的要求,还对农村金融改革、金融中心建设等实际问题进行了具体部署,为今后的金融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标志着新一轮金融改革的启动。

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于2012年1月6日至7日。2008年「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开始大规模举债,杠杆率不断抬升,为隐性债务问题埋下了伏笔。

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成为第四次会议的主线。

第四次会议上首次提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这次会议突出了大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基调,明确提出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改革导向,坚持创新与监管相协调的发展理念,坚持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生命线,坚持自主渐进安全共赢的开放方针,强调了实施逆周期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性,提出了要规范发展债券市场、金融机构要建立全面审慎的风险管理体系、强化资本管理等等。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于2017年7月14日至15日。与前几次会议相比,这次会议所处的宏观大环境已发生了重大变化。时值美国前总统特朗普上台,中美关系面临挑战,国内供给侧改革提出,中国经济迎来「新常态」,「高增长」转向「中高速」,「三去一补一降」。

把握「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的四项原则,明确「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着力于解决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之间的矛盾。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提出了金融工作要把握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的四项原则,为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勾画了蓝图,确立了金融政策的未来取向。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这是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时隔六年,金融领域最高规格会议再次召开,且升格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

与前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相比,此次中央金融会议召开的宏观背景更加复杂、敏感和特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金融工作,对其进行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现阶段所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从外部看,全球保守主义兴起,国家安全的重要性突显。从内部看,金融市场有其复杂性,存在内部风险控制不力和一些领域的腐败等问题。金融作为国家核心竞争力,既需要进一步强化,有效托举新时期实体经济尤其是高科技行业的突破,也需要进一步规范,为经济平稳、民生安定、共同富裕作出应有贡献,实现安全与发展的平衡。

强调「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要求以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在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新形势下,本次会议强调了「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议指出,要推动中国金融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与之相关的具体内容涵盖货币政策、服务实体经济、资本市场、金融高水平开放等方方面面。

着眼于经济金融风险隐患和金融监管治理能力,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此次会议着重聚焦多个重点风险领域,例如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化解房地产风险、加强外汇市场管理、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等。

此次会议提出,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好中央金融委员会的作用,做好统筹协调把关。发挥好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发挥好地方党委金融委员会和金融工委的作用,落实属地责任。

这次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之后第一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其提出的目标实际上高度统筹了十九大提出的「高质量发展」和二十大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战略,在此基础上,「金融强国」不仅仅是对金融机构和市场提出的要求,更是对中国现阶段政治经济发展的金融战略部署,不仅为金融未来发展指明方向,更为整体政治经济发展与金融的关系和如何结合指出了道路。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是中国金融界最高规格的会议,历次金融工作会议都对中国下一步一系列重大的金融改革政策和方向「定调」,并推出金融改革及相应的机构改革等重大举措,对未来中国长期金融发展有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