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杜仲

旺苍杜仲,属杜仲科落叶乔木。中药材品种,四川省旺苍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旺苍县人工栽培杜仲历史悠久,适宜的土壤气候条件和丰富的水资源,使旺苍杜仲资源丰富、品质高,杜仲皮和叶里有效成分含量居中国之首,为旺苍赢来了「林荫药乡」的美誉,是生物学植物系统分类中双子叶植物纲下一个的物种名称。

旺苍杜仲

旺苍杜仲属杜仲科落叶乔木。又称丝棉木。高可达15米—20米。树皮入药,以杜仲为主要原料的中成药在东南亚各国和港澳地区很有声誉;叶子可制保健茶,外销日本,也可提取杜仲胶。品种有粗皮杜仲、光皮杜仲。四川开发利用历史悠久,全省120个县(市)有公布,主要公布在广元、绵阳、成都、万县、巴中等市地。

杜仲的干燥树皮,常用川产道地中药材。又称思仙、思仲、丝棉皮、扯丝皮。始载于《神农本草经》。性温,味甘、微辛,具有补肝肾、强筋骨、安胎、降血压等功效。主产于巴中、达川、绵阳、青川、平武、温江、彭州、都江堰等地。栽培或野生于山地林中,春、夏两季剥取种植近10年的树皮。皮厚,块大,去净粗皮,面丝多,内表面色暗紫为佳。主要药用成分为杜仲胶。

旺苍县是川北革命老区,山地面积占了全县的99.96%,地理条件决定了旺苍是以林业为主的山区县。旺苍杜仲人工栽培历史悠久,为该县传统的重要出口药材。

2008全县有杜仲3006.6万株,分布在三十五个乡(镇),有九个乡(镇)在百万株以上,集中成片的区域有英萃片区(包括英萃、正源、鼓城、檬子),有杜仲1259.1万株,占全县41.9%,五权片区(包括五权、水磨、大河)有杜仲373.6万株,占全县12.4%,木门片区(包括木门、九龙、化龙、龙建)有杜仲389.2万株,占全县12.9%,杜仲最多的乡镇有英萃600万株、正源397万株。全县涉及杜仲大户5114户。其中10000株以上有286户,占5.6%;5000-10000株的有1013户,占19.8%,1001-5000株的有3815户,占74.6%。全县出现了檬子乡张尚凯、化龙乡刘枝坤等杜仲大户,每户均在五万株以上。根据单株生物量测算,全县干皮贮量为36630吨,枝皮24930吨,叶86670吨,每年产籽10吨。成片造林2085.6万株,占全县总株数的69.4%,「四旁」载植达921万株,占全县总株数的30.6%。

秦巴山区的旺苍资源丰富、品质高,素有「林荫药乡」之美称。1984年四川省中药材生产规划会把旺苍列为杜仲生产基地县。1988年四川省科委把旺苍建设10万亩杜仲商品生产基地,列为「星火计划」项目,1996年四川省科委把旺苍列为天然药材杜仲产业化示范工程,2000年国家林业局把旺苍县命名为中国特优经济林杜仲之乡。1998年,该县被列为中国第二批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标准化杜仲示范区,也是中国惟一一个杜仲栽培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此,旺苍县制定了《旺苍杜仲》、《旺苍杜仲优质丰产技术》、《旺苍杜仲剥皮再生技术》等地方标准,编写印制了《杜仲全年管理技术工作历》、《杜仲林间管理技术》等技术资料,举办各种培训20余期,培训人员1000余人,召开技术现场会20次,农民受培训面达85%以上。按照示范区项目的要求,示范区全面实施了「公司+基地+农户+标准」的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建立了育苗、建园、栽植、施肥浇水、整形修剪、采摘、加工等环节的一系列控制措施。

2000年,示范区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同年,国家林业局命名旺苍县为「杜仲之乡」。到2006年,产值过亿元;开发出杜仲酒、杜仲茶、杜仲叶粉等多种产品,不断销往中国各地,杜仲茶还远销日本等国。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了对旺苍杜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自2007年9月3日起对旺苍杜仲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2007年第128号)。

保护范围:旺苍杜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议旺苍杜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划定范围的函》(旺府函〔2006〕42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四川省旺苍县所辖行政区域。

质量技术要求:

(一)立地条件。

海拔500至1300米,土壤疏松肥沃,土壤pH值5.0至7.0,土层厚度在40cm以上。

(二)栽培管理。

1、育苗技术:采用种子实生繁殖育苗。

2、苗木栽植:春栽和秋栽,可林药间作,每公顷栽植数不宜大于1500株。

3、施肥:每公顷有机肥不少于5000kg。

4、树体管理:采用中央领导干疏散分层形。

(三)采收加工。

1、采收时间:每年5至6月份,选择15年以上树龄生长势强的杜仲树,采用环状剥皮再生技术,剥皮周期4年。

2、加工程序:采剥→层层压紧堆放→压平(发汗)→晒干→剥去外皮→分等→包装。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外表面灰褐色,有浅纵裂纹,内表面暗紫色、光滑,断面白丝多,气微、味稍苦。

2、理化指标:松脂醇二葡萄苷≥0.12%,绿原酸≥0.35%,总黄酮≥0.11%,水分≤11%。

标志使用:旺苍杜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旺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