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图书馆

中国药科大学图书馆历史悠久,专业特色鲜明,是国内药学文献信息中心。全馆由玄武门校区馆及江宁校区图书馆组成,馆舍总面积为28933平方米。本馆藏书总量约150万册,其中印刷型文献90万册,电子图书60万,可提供利用的中文电子期刊10000余种、外文电子期刊近4000种,藏书特色鲜明,体系完整,已形成了以药学、化学书刊为主体,相关学科文献协调发展的多学科藏书体系。

中国药科大学图书馆

中国药科大学图书馆专业特色鲜明,是国内药学文献信息中心。每个校区都有一座图书馆,位于各校区教学中心区。其中玄武门校区图书馆为四层框架结构,成「日」字形,面积6000余平方米,呈欧式建筑风格。江宁校区3万平方米的新馆正在规划设计之中,不久一座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图书馆将展示在人们的面前;江宁校区图书馆已经建成,呈品字形,共7层,其中1楼提供自习室,2楼为专业书籍,4层为社会科学及文学书籍,3层有电脑房和杂志阅览室。面积近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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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献资源也迅速增加,现有中、外文光盘、网络数据库、特色数据库47个,学科内容涉及药学、自然科学及社会科学,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师生的信息需求。在电子化、自动化、网络化方面有了迅速发展,具备了良好的自动管理与服务的软硬件平台,采用了国内先进的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配置了高性能的网络设备、磁盘阵列系统及各类服务器,图书馆局域网与校园网相接,全部电子文献和馆藏数据库等电子信息均可通过校园网实现24小时网上查阅,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文献信息保障。

根据图书馆工作性质,全馆业务机构共设5部1室:采编部、图书部、期刊部、技术部、参考咨询部和办公室,其职责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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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行政管理及业务协调。具体负责文秘、财务、总务、设备、保卫、后勤、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

二、采编部

负责中外文图书的采购、征集、分类、编目、加工及藏书组织等工作。

三、图书部

负责图书馆中外文图书的管理、阅览服务、外借服务等工作。

四、期刊部

负责图书馆中外文报刊采编、加工、管理、阅览及读者服务工作;文献检索课的管理工作和教学工作。

五、技术部

负责计算机系统软件的维护与升级,图书馆自动化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数据库检索系统维护和更新,负责专题数据库建设,图书馆主页的维护;电子阅览室设备的日常维护,开放管理。

六、参考咨询部

负责校内外的各项情报检索服务;包括一般课题咨询、定题跟踪服务、馆际互借、原文传递、翻译、查新服务等。

外借:图书外借分为开架和闭架两种形式,开架借书区,读者可入内在书架上直接选取自己所需的图书,选到后到借书处办理外借手续。闭架借书区读者一般不得入内,必须先查馆藏书目,查到自己所需的图书后,填写索书单并交借书处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把书从书库取出后,再办理外借手续。江宁校区馆为全开架借阅方式,读者均可入库查阅和选取;玄武门校区馆的借阅方式分为开架和闭架两部分,开架区读者均可自己选取,闭架区一般读者不能进入,根据规则只有少部分特殊需要的读者方可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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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览:两校区图书馆均设有参考阅览室。主要收藏各种参考工具书(字典、词典、药典)、教学参考书、中文图书、外文图书等,提供读者在馆内阅览,一般不外借。另外开架借阅区,除办理图书外借外,读者也可到此浏览。

图书馆收藏的期刊专业特色突出,利用率比较高,中外文期刊一般没有复份,因此为了保证文献资料完整性,现刊和过刊一律不外借,仅供馆内阅览或复印。

现刊阅览:在现刊阅览室可提供中外文当年现刊约1500种,中文期刊先分大类,再按字顺排列;外文期刊按字顺排列。现刊陈列为开架方式,读者可自由选取,但每次取刊一般不超过二种(册)。

过刊阅览:馆藏中外文过刊约3000余种,中外文期刊均按字顺排列,读者可入库自由选取查阅。

检索工具阅览:在两校区图书馆分别有检索工具室或阅览区,收藏了大量的检索工具,如《化学文摘》、《生物学文摘》《中国药学文摘》等,供读者使用。

学位论文阅览:藏有该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毕业论文,供一定范围内的读者查阅。查阅论文需办理有关手续。论文按不同专业分别收藏在两校区馆。

在两校区分别建有多功能的电子阅览室,通过建立镜像站点、购买光盘数据库和网络使用权、自建数据库等为读者提供专题检索、全文检索、主题检索等多项服务,同时还开展互联网浏览、VOD点播、电子邮件收发、多媒体阅览等服务。

为各类科研项目和有关专题提供信息咨询,利用馆藏资料、电子文献资源为相关科研项目提供代检代查和原文传递服务,包括一般课题咨询、定题跟踪服务、馆际互借、原文传递、翻译、查新服务等。

图书馆负责入校新生「怎样利用图书馆」的教育,负责为全校高年级学生开设「文献检索课」的教学工作,系统讲授文献信息检索的理论方法和技能。同时还不定期开设讲座,向读者介绍各种文献资源的使用方法。

玄武门校区图书馆

一层:现刊阅览室、过刊阅览室、文献检索室、复印室、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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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层:借书处、参考阅览室、会议室、馆长室、馆办公室、图书部办公室

三层:电子阅览室、技术部、采编部、特藏阅览室、期刊部办公室、参考咨询部

江宁校区图书馆

一层:采编部、密集书库、自修室、物业办公室

二层:第一图书借阅室、第二图书借阅室、总服务台、学术报告厅

三层:第一现刊阅览室、第一电子阅览室

四层:第三图书借阅室、第二电子阅览室、技术部

五层:第二现刊阅览室、过刊阅览室

六层:馆长室、副馆长室、馆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读者培训室、参考阅览室

七层:文检课实习教室、多媒体实习教室、学术研讨室

一、借阅证的发放和管理1.借阅证是入馆和借阅书刊的凭证,玄武门校区和江 宁校区两馆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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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统一按校人事处名册办理借阅证;新到教职工凭报到通知单办理借阅证。

3.新生(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留学生)凭教务处和研究生处编制的新生名册,以班级为单位统一集体办理借阅证。该校在职研究生可使用原证。

4.正式注册的进修生凭报到通知单办理借书证,同时交押金100元。其他来校进修、代培和实习人员可持有关院、处、所等部门的证明办理临时借阅证(临时借阅证按有关规定办理)。函授生一般不办借阅证,在校学习期间可办阅览证。

5.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私自将证借给他人或由于保管不当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后果由持证人承担。

6.借阅证应妥为保管,凡条形码磨损或涂改、撕折、污损等均属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7.本馆作废的旧证一律不得使用。

8.学生毕业离校或中途休学、退学;教职工调离、辞职等离校前均需还清所借图书,并将借阅证交回本馆(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办理),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9.借阅证遗失应及时办理书面挂失,挂失前已借图书由持证人负责。补证后找到原证必须交回。

10.借阅证的办理或挂失,读者可就近在两校区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办理。首次办理新借阅证免收工本费;为起警示作用,因污损、遗失补办借阅证第一次收费5元,第二次及以上每次10元。

二、借书数量及期限1.借书数量:

1.1 借书数量是指读者在玄武门校区和江宁校区图书馆借书的总量。

1.2 教师、职工、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以20册为限。其中西文书限借5册;文艺史地(I、J、K)类图书限借5册。

1.3 离退休人员、进修生以5册为限。

1.4 持通用借书证以4册为限。

2.借书期限:

2.1 文艺类图书借书期限一律为30天,不办理续借。

2.2 其他中、外文图书:

2.2.1 教师、职工、研究生借书期限60天,需要时可以续借一次,期限为30天。

2.2.2 本科生、专科生、离退休人员、进修生借书期限30天,需要时可以续借一次,期限仍为30天。

2.2.3 通用借书证借书期限30天,不办理续借。

2.3 在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内到期的图书可顺延不作为超期处理。但在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之前到期的图书应在放假前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

三、外借规则1. 出借范围

1.1 公开出版发行的中外文图书;

1.2 字典、辞典、百科全书、图谱等工具书一律不外借;

1.3 中外文现刊、过刊均为馆内阅览,一般不外借;

1.4 缩微片、幻灯片、光盘及其他电子出版物只限馆内阅览;

1.5 有特殊规定的书刊资料按其规定范围借阅。

2. 外借管理

2.1 全馆借书实行计算机管理,读者通过馆内查询终端或校园网均可查检到馆藏书刊情况和读者本人借阅状况。

2.2 办理续借手续可带所需续借的图书到借书处直接办理,也可通过馆内查询终端或校园网办理。

2.3 读者可通过馆内查询终端或校园网办理预约借书,凡已被预约的图书归还后本馆为预约人保留3天,规定时间内未来办理借书手续的,预约自动解除。

2.4 借阅证全馆通用,图书分区域管理。读者可在任何一个馆借书和还书,由工作人员根据图书的馆藏地送至各个馆。

2.5 为防止差错,切勿让他人代借代还,或使用他人借阅证借书。

2.6 特殊需要,本馆有权催调任何人任何时候借的书刊,滞留不还者按逾期处理。

四、入库规则1. 本馆书库实行借阅一体化开架管理,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入库,自行选取图书。所选好的图书直接到出纳台办理外借手续。非外借的图书、期刊仅供库内查阅,如有特殊需要,可在馆内办理复印。

2. 本馆提留书库的藏书一般不外借,确因教学和科研需要调阅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3. 出入库请按规定的路径进出。出入通道如遇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管理人员检查。

4. 读者入库不得携带书包、书刊等物品,库内严禁烟火,注意保持库内清洁卫生和安静。

5. 未经办理借阅手续,无论用何种方式将书刊带出书库均视为窃书,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五、阅览规则1. 本馆各阅览室开架阅览的书刊资料均不外借。

2. 读者进入阅览室应持本人借阅证刷卡登记,外单位读者应先按规定办理临时借阅手续后,方可入室阅览。

3. 入阅览室只限带笔记本,不得携带书包、书刊、讲义资料等物品入内。室外备有存包柜,锁具自带出入通道如遇监测器鸣响。

4. 读者应自觉遵守各阅览室的管理规定,保持书刊整齐、环境整洁,爱护设备、节约用电。穿拖鞋和衣冠不整者不得入内,室内严禁吸烟、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和大声喧哗。

5. 读者应爱护书刊,不得撕页和污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携带出室外,否则均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6.需要复印的书刊资料,应向值班管理人员说明并办理复印登记手续后临时借出室外,复印一律在本馆复印室办理,复印后应及时归还并注销借出登记,不得将书刊携带出图书馆。

7. 教师确因教学科研需要临时借阅阅览室图书的,须经管理人员同意,留条押证,以不影响其他读者阅览为原则。一般只能下班闭馆时借出,次日开馆时归还。逾期不还,按超期处理。

8. 本馆电子阅览室计算机只限于上机、上网、光盘检索和文检课实习使用。严禁查看计算机安装的各种软件及系统配置,严禁删改计算机上的软件和相关数据,严禁使用自行携带的光盘。严禁在网络上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严禁在互联网上调阅或发布违法、黄色或不健康内容的信息。严禁散布计算机病毒,严禁使用网络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

六、书刊赔偿办法1. 读者借阅书刊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页、撕毁等情况应向管理人员申明,由管理人员加盖印记,以明责任。

2. 读者借阅书刊、资料必须注意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毁坏遗失应负赔偿责任。读者在使用电子出版物时,造成出版物或设备等毁坏也应负赔偿责任。

3. 读者损毁书刊(如批点、涂改、卷折、污损、腐蚀、剪裁、撕割等),其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和阅览的,除收回原书外,按5-10元予以赔偿,需要重新装订者加收装订费。损毁严重无法阅览的按遗失书刊规定赔偿。

4. 遗失书刊应以原书刊相同版本(同书名、书号、出版社)或经本馆同意的最新版本抵赔,赔偿时须支付图书技术处理费3元和人工服务费2元。若不能以原书抵赔,将按原价的数倍进行赔罚,具体原则是:

4.1 一般文艺类图书按原价的3倍赔偿;

4.2 专业图书、外文图书按原价的5倍赔偿;

4.3 特藏图书、工具书按原价的10倍赔偿;

4.4 丛书、多卷集有单独价格的按原价5倍赔偿,成套计价者按平均价5倍赔偿(非成套的单卷按一般专业书处理);

4.5 单本期刊按该刊全年订价赔偿,合订本按原总价的5倍赔偿,另加收装订费;

4.6 原版书刊如有复制本,可以用原版本或新版的复制本抵赔,另按原价2倍补偿损失;

4.7 无定价书刊按页数参照同类书估价,然后按各类型规定的倍数赔偿;

4.8 如图书书价过低,赔偿后不足10元的,按10元赔偿。

4.9 本馆书刊未经同意不得拆散,否则除收回原书赔偿装订费外,另按原价20-50%罚款。确因工作需要经本馆同意拆散的,用毕负责装订完整,如有丢失页数按损毁处理。

4.10 赔偿后一个月内找到原书者可以退还赔款,已用新书抵赔的不退还。

七、违章处理1. 读者借阅本馆书刊资料均按规定办理续借手续并按期归还,逾期不还,加收滞纳金,每册图书0.1元/天。

2. 凡未办理手续将书刊带出室(库)外、采用不正当手段将书刊转移出室(库)外、盗用他人借阅证借书、还书作弊等一律视为窃书,一经查实作如下处理:

2.1 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

2.2 停止借阅三个月并公开通报批评;

2.3 处以被窃书刊总价10倍以上的罚款(不足100元按100元计算)并追回原书刊;

2.4 报校有关部门及所在院部进一步处理。

3. 如有污损、遗失、超期等违章情况未办理赔偿和处罚前一律不得借书,离校者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八、「江苏高等教育数字图书馆通用借书证」的证籍管理1.图书馆图书部负责办理「通用借书证」;接受读者申请办证的时间分别为每年五月份和十一月份。其它时间不受理办证申请。

2.「通用借书证」的适用对象仅限该校教师和研究生;申请办证时读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研究生证或借阅证,一张一寸照片,并交纳工本费20元,押金100元。

3.读者可凭「通用借书证」在本省内各高等院校图书馆阅览或借阅图书。「通用借书证」仅限证件所有人专用,不得转借、代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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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读者首次到任一高校图书馆使用该证时,都须办理注册、确认手续后,方可使用。

5.读者应遵守所到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读者义务,爱护图书,按期归还。如有遗失损坏、超期等违章情况,均由读者本人负责;赔付事宜则按各文献信息提供馆的标准执行。

6.读者须妥善保管「通用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到任一注册馆办理挂失手续;读者挂失手续生效前,其证上所有已借出图书的清还责任均由证件所有人自负。「通用借书证」遗失不补。如「通用借书证」失而复得,读者须到办理挂失的图书馆办理解除挂失手续。

7.因各种原因(如毕业或工作调动等)离开学校时,读者应终止使用「通用借书证」,并及时到本馆办理注销退证手续。

8.本证一次借阅图书量不超过4册;每证在有效期内借阅图书总量不超过5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9.本证有效期为一年。如需继续使用,读者应按时重新履行办证手续。

10.持证读者的个人使用信息可以通过「江苏省高等教育数字图书馆区域流通管理系统综合服务平台」查询。

玄武门校区图书馆开放时间

注:以上时间5月~9月执行。

注:以上时间10月~4月执行。

江宁校区图书馆开放时间

2013年3月18日起执行(周五下午、周六晚上、周日图书馆只开放北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