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森林

朱森林,男,1930年10月生,上海川沙人,汉族,大学学历,1952年7月入党,1948年11月参加工作。

曾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朱森林

1948年后,在清华大学读书时参加中华新民主主义青年联盟,任北京市外三区第二街政府民政委员,北京市公安局外三分局派出所副所长、代所长、所长;

1952年后任广州市委组织部干事、副科长、代科长、科长、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67年后任广州市军管会、广州市革委会、组织办公室综合组长;

1970年后任花县、从化县革委会副主任、县委常委,广州市革委会宣传办公室副主任、广州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

1975年后任广州市越秀区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武装部第一政委;

1981年后任广州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市委常委兼政策研究室主任;

1983年后任广州市委副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1985年后任广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1988年后任广州市委书记、省委常委、广州警备区第一政委;

1991年后任广东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

1996年后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1998年1月当选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中共第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四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三、十四、十五大代表,第七、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1年2月17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全体会议进行表决,同意接受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森林的辞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