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改真

王改真,女,汉族,1956年8月出生,山东冠县人,197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曾任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2015年5月9日,溺水死亡。

王改真

1974.08-1975.10,冠县城关镇张八里庄民办教师;

1975.10-1976.02,冠县「农业学大寨」工作队副组长;

1976.02-1976.05,冠县城关镇张八里庄村党支部书记;

1976.05-1976.09,冠县妇联副主任、城关镇张八里庄村党支部书记;

1976.09-1979.12,冠县县委常委、县妇联副主任、城关镇张八里庄村党支部书记;

1979.12-1980.10,冠县万善乡革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1980.10-1982.10,山东农学院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2.10-1984.03,冠县万善乡党委副书记;

1984.03-1989.09,冠县县委常委、团县委书记;

1989.09-1991.06,山东省委党校党政干部研究生班党政专业学习;

1991.06-1994.02,聊城团地委副书记;

1994.02-1998.02,聊城团地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8.02-1999.10,聊城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9.10-2003.02,聊城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2003.02-2012.02,聊城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2012.02-2012.03,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2012.03-2015.01,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2015.01-2015.05,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省八次党代会代表,中国工会十四、十五大代表,共青团十五大代表

1988年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奖章,1996年被团中央评为「全国希望工程先进个人」,2002年被评为「全国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

2015年5月9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110接报在聊城东昌湖水中发现一具女尸,经公安民警调查及有关人员辨认,确认死者系聊城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王改真,警方已排除他杀,系溺水死亡。

2015年7月24日上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济南闭会。聊城市选举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王改真去世。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改真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